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通渭县工业集中区草畜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通渭县工业集中区草畜循环经济…"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通渭县工业集中区草畜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通渭县工业集中区草畜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通渭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期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309315089。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