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各案程序(试行)》,兰州石化公司于2020年10月委托诸侯快讯1188承担兰州石化公司阴洼沟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处置场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后,应当依法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接受社会监督,现对《兰州石化公司阴洼沟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处置场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全文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向我单位提交意见(请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单位及时向您反馈信息)。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931-7935874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 兰州石化公司
附件: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