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年产600吨对氟苯胺300吨对氟苯酚1000吨对氟硝基苯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600吨对氟苯胺300吨对氟苯酚1000吨对氟硝基苯项目;
(2)建设地点:甘肃省高台县罗城镇盐池工业园区6号;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计划投资39913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42665.7m3,建筑面积19551m3,容积率60.81%绿地率15%。主要建设600吨对氟苯胺、300吨对氟苯酚、1000吨对氟硝基苯生产线各一条,配套建设生产车间、罐区、原料仓库、变配电室、维修间、空气制冷制氮机房、控制室、发电机房、事故池、循环水池、化验室、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等辅助生产设施。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豫中明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菊梅
联系电话:17718652699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诸侯快讯1188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119474331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话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甘肃豫中明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