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1000吨年萃取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1000吨年萃取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1000吨年萃取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1000吨年萃取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1000吨年萃取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4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193019400
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