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围的公民、企业、政府、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有关组织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单位名称:夏河县文化旅游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夏河县洒已昂桥1号
联系人姓名:杨工
联系电话:13909419625
环评机构:诸侯快讯1188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931-2656518
邮箱:598738257@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2023年10月16日,终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在上述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2023.10.16